泸州医院污水处理设备
泸州:全面落实河长制 打赢碧水保卫战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坚持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深化联防联控,健全组织体系、推进联动共治、立足绿色发展,强化基础工作、责任落实、治理成效,有序推进“一河一策”,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赢碧水保卫战。
在全面落实河长制中,泸县全面启动多级河长日常巡河、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工作,将4条市级河流和20条县级河流以一河一策的管理保护方案来开展工作。朱海斌是泸县玉蟾街道党工委书记,也是濑溪河玉蟾街道段的镇级河长。自担任河长以来,他通过自加压力,加大巡河、问河力度,并将责任层层压实,确保了濑溪河玉蟾街道段水质优良。
据了解,2018年,泸县县、镇两级河长带头开展巡河、问河,县级河长开展巡河272人次,镇级河长开展巡河2729人次。在持续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泸县投入650余万元,清理河道垃圾1.2万余吨;投入1.35亿元,完成濑溪河、马溪河等5处堤防建设,清淤、疏浚河道11公里。通过全面落实河长制,泸县水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河道面貌焕然一新,水生态逐步修复。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泸州始终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精神,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并延伸至村组,5202名河(段、片)长全部到位,实现了河湖全覆盖。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工作制度,多措并举,推进综合治理,泸州在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均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泸州7个纳入考核的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污水排放依据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放标准
预处理标准
1
粪大肠菌群数(MPN/L)
500
5000
2
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
3
肠道病毒
4
pH
6-9
6-9
5
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 (mg/L)
Zui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60
250
6
生化需氧量(BOD)
20
100
7
悬浮物(SS)
8
氨氮(mg/L)
15
-
9
动植物油(mg/L)
5
20
10
石油类(mg/L)
1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2
色度(稀释倍数)
30
13
挥发酚(mg/L)
0.5
1.0
14
总氰化物(mg/L)
0.5
15
总汞(mg/L)
0.05
0.05
16
总镉(mg/L)
0.1
0.1
17
总铬(mg/L)
1.5
1.5
18
六价铬(mg/L)
19
总砷(mg/L)
20
总铅(mg/L)
1.0
1.0
21
总银(mg/L)
0.5
0.5
22
总A(Bq/L)
1
1
23
总B(Bq/L)
10
10
24
总余氯1)2)(mg/L)
5.1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
5.2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5.3化粪池应按Zui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
5.4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5.4.1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5.4.2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5.4.3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5.4.4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5.4.5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5.5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5.6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5.7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和臭氧等。采用含氯消毒剂时按表1、表2要求设计。
5.7.1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10mg/L,照射剂量30-40mJ/cm2,照射接触时间应大于10s或由试验确定。
5.7.2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臭氧用量应大于10mg/L,接触时间应大于12min或由试验确定。
6取样与监测6.1.1应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置排放口标志。
6.1.2表1第16-22项,表2第15-21项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总A、总B在衰变池出口取样监测。其它污染物的采样点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6.1.2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
6.1.3 监测频率
6.1.3.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6.1.3.3规定进行监测。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6.1.3.3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10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6.1.3.4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6.1.3.5采样频率: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国内外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很多,其中主要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种,我们常见的普通曝气法、氧化沟法、A/B法、A2/O法属于前者,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法属于后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将一沉池、I、II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集中一体的设备,并在I、II级接触氧化池中进行鼓风曝气,使接触氧化法和活性污泥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具备两者的优点,并克服两者的缺点,使污水处理水平提高。
合江新闻中心
合江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小分队参与了《水污染防治法》大型宣传活动。
4月1日,合江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小分队参与了《水污染防治法》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治物品、法治宣传资料,对《水污染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分析解答。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普法购物袋、小纸巾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不仅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水污染防治的认识,还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为合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